根据《中共济南大学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大力加强心灵使者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扎实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心灵使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灵使者。
2.学院学生心理协会或者学校大学生心理发展服务中心成员。
(二)参评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灵使者工作手册》填写认真、及时,主动协助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尊重班级学生的隐私。
4.关心、关注学生,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5.班级、宿舍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上报所在院系辅导员或校心理指导中心,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6.积极按时参加校心理指导中心的各项培训,协助校心理指导中心、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学习成绩良好。
二、评选时间
2017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三、评选名额
按学院心灵使者的5%的比例推荐(含学院心理协会推荐名额)。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心灵使者”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济南大学优秀心灵使者”证书。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程序
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评选,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对本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1份(见附件),报送至学办
2.报送时间:请于2017年5月2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3.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2769220。
附件:1.济南大学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
我学院办
2017年5月16日
附件一-济南大学优秀心灵使者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