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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6    点击:

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工作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同学作为候选人参与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推荐报名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

二、推荐对象

具有济南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宣传发动,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

2.学院研究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4.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2.推荐材料具体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符合评选条件的我校学生,参考《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附件1),填写报名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起,学院审核把关后,于3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ss_guogf@ujn.edu.cn

附件1: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x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docx

附件3: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xlsx

学办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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